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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8版)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10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8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15:00至2015年8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1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7,184,5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3,090,000股的48.02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8,665,3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3,090,000股的46.220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1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3,090,000股的1.8007%。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同意227,184,52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519,1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5年7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7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15年7月)、《总裁工作细则》(2015年7月)、《授权管理制度》(2015年7月)、《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7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科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227,184,52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519,1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5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科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科陆售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227,184,52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519,1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5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设立科陆售电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0MW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同意227,184,52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519,1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5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0MW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 5、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27,184,52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519,1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5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6)。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同意227,184,527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519,14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2015年7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5年8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 (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10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6日以传真、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10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10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聂志勇、黄幼平回避表决。 1、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9,66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拟以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917,250.00元。 由于从2014年1月1日至此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向14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4,150,0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至400,840,000股。最终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8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47411元,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9日。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8.68元-0.02474元=8.655元;预留部分未授予,无需进行调整。 2、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476,09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4,282,790.00元。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7日。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8.655元-0.03元=8.625元;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P0-v)=13.83元-0.03元=13.80元。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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