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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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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我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华谊兄弟(股票代码:300027)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0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5-49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朋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已于 2015年 8 月25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朋友注意查阅。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关于长期停牌股票(骅威股份、丽珠集团)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自2015年8月21日起,对所持有的骅威股份(002502)、丽珠集团(000513)采取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对其恢复收盘价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协商一致,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天基金的费率优惠。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天天基金指定方式办理申购或认购等业务,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天天基金销售的非零申购(认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三、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8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以天天基金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天天基金的有关公告。若原申购(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折扣。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各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天天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天天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天天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天天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仅限前端收费模式),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天天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天天基金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天天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敬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5、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5-053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临时议案提交。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至2015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下午15:00至8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9,70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9,70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4%。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249,705,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3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投资。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5年5月18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的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蕴通财富o日增利92天》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19日到期,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109,041.10 元。

  2015 年8 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续签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o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理财计划名称:蕴通财富o日增利91天

  2、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3、理财计划代码:2171153147

  4、投资收益率:3.450%

  5、产品期限:91天

  6、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7、认购金额: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

  8、投资起始日:2015年8月24日

  9、投资到期日:2015年11月23日

  10、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11、收益计算公式: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12、资金到账日:到期当日,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算利息及理财收益

  13、产品风险评级:1R,极低风险产品

  10、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

  本理财计划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银行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并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该产品,若银行行驶提前终止的权利,则实际投资期限小于预期投资期限,投资者实际获得的理财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上述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为零。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5年2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o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蕴通财富o日增利92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4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03号)

  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5月15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 1,184,657.53元。

  (2)2015年3月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6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05号),此产品尚未到期。

  (3)2015年5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沈阳中街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o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购买了《蕴通财富o日增利92天》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9号)

  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5 年8月19日到期赎回,获得收益1,109,041.1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含本次)金额共计人民币 10,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o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斯米克 公告编号:2015-042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5年8月8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9:30-11:30,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15:00-2015年8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慈雄先生

  6、见证律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召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和本次会议现场记名投票合并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8名,代表股份389,077,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355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5名,代表股份388,924,5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332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53,4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34%。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战略转型发展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389,077,839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1%;15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9%;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6,452,3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91%;1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389,077,839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1%;15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9%;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6,452,3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91%;1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邱文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89,077,839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1%;15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9%;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6,452,3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91%;1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89,077,839股赞成,赞成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1%;15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9%;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16,452,33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91%;15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李俊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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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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