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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估值日期: 2015-08-24 公告送出日期:2015-08-25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2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5日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5-08-24 公告送出日期:2015-08-25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4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5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8月 2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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