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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提质增效”的工作重点,锁定目标、创新实干,着力提升通信主业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业稳步发展,各项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6%;营业成本1.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59%,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导致成本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小幅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投资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大幅下降,主要是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在科研方面,不断加强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做好新产品研发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工作,引入优秀的科研人才队伍;在业务方面,公司通信主业稳步发展,军品业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民用通信增幅较大,电声业务与去年同期持平;项目建设不断推进,烽火长安通信产业园2015年建设项目上半年完成总体和单体规划,完成单体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核,计划下半年开工建设,此外,姜谭工业园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正积极推进,公司科研生产试验大楼已进入主体大楼的施工阶段。 201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提质增效、提高竞争力,紧抓工作质量和效益,坚持“军工质量第一”的理念,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提升工作质量,努力做到管理有效、研发有效、生产有效;提升经营质量,树立“价值创造”的经营理念,注重精细化管理和过程管理。同时,加强客户管理,构建公司一体化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统分结合”和“专兼结合”的专业化服务管理模式和服务保障队伍,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为顾客提供专业化的售后服务保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唐大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5--019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54号)及相关监管要求,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无形资产和存货等现行会计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完善会计政策概述 (一)完善的日期: 2015年8月24日 (二)完善的具体内容: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的调查。研究阶段基本上是探索性的,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须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能够说明其持有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比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类无形资产的需求。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企业能够证明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是否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的声明等。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于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能够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能够对象化;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能够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研发支出无法明确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 2、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被淘汰、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中: ①对于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④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或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以产成品或商品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 ⑤对于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⑥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 ⑦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二、本次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完善只是对无形资产和存货等现行会计政策的补充,不会影响本公司现行的其他各项会计政策,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补充和完善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完善部分会计政策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完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完善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完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本公司完善本次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完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完善补充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完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完善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5--02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4日发出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8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关于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于委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委任廖良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经提名委员会审议,推选赵守国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2015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公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股票代码:000561 公告编号:2015--02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核关于完善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通过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完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完善补充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完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完善会计政策。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通过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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