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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董事会既定的“药品+医疗”双轮驱动战略,一方面,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现有药品、日化、保健品等产业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另一方面,加快医院并购整合步伐,完善供应链管理,开展医院与大学的全面合作,引进高精尖医疗设备与人才,全面提升现有医院的诊疗水平,着力构建其“医疗技术、品牌和文化”,从而形成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药品业务板块面对国家药品招标降价、控制药占比等外部市场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在继续做好传统“独一味”系列品种的同时,积极招募并完成了OTC系列产品营销团队的组建工作,制定了OTC系列产品的推广策略并有效实施。截止本报告期末,OTC产品销售业务已覆盖全国20余省市,上线品种达17个。

  药品研发方面完成了独一味胶囊审评申报资料发补,以及独二味胶囊III期临床试验收尾工作;确定了小儿止泻凝胶IIb期临床试验方案;DYW101项目已完成药学开发及中试样品制备,正开展体内药效试验。

  日化、保健品领域进一步完善销售网络,为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其中日化业务不断加大渠道建设,拓展营销手段,产品已覆盖全国20余省市。保健品板块在原“吉珍.雪蛤”的基础上,新增蓝莓维E胶囊、鹿胎灵芝维E胶囊等多个品种,产品已进入北京、上海、成都等地的大型商超、机场专卖店进行销售。

  医疗服务领域继续加大并购整合力度,扩大医疗服务规模,报告期内完成了瓦房店第三医院、盱眙县中医院的股权收购工作;并充分发挥公司供应链管理优势,稳步提升旗下医疗机构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公司继续加大医院的精准治疗、大型医疗设备、信息技术投入,并大规模进行医技、管理人才培养,强化服务,全面提升了所属医院的诊疗水平。旗下多家医院积极开展与国内一流医科大学的全面合作,引入北京、上海知名医疗专家团队进行科室共建,迅速成为医院新的利润增长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完成收购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的74.92%股权,及新设萍乡市赣西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已将上述3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5年4月公司先后出售了邛崃福利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德阳美好明天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已不再将上述2家医院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先敏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1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于2015年8月24日在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程华梅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0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1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书面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0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08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0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0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2,542,549,065.22元。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提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至2015年0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1,134,756,19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6,504,132变更为1,891,260,33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将预案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年06月27日《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5 年08月26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预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董事会提请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积金转增预案并实施完成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伟先生、李少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5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17号)详见2015年08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17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0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9月09日下午15:00至2015年09月10日下午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09月02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09月0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113)。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5年09月0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5年09月08日17: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登记地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5年0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3、投票当日,“恒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09月0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09月1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金振声 范雪梅

  联系电话:028-85950202

  传真电话:028-85950552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5年 月 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恒康医疗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 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1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于2015年06月26日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06月27日发布了《关于2015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号)。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5 年0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756,504,13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股本1,134,756,198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91,260,33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因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并需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预案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等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并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时,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1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军先生、郭凯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王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将在公司任职;郭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军先生、郭凯先生在副总经理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伟先生、李少能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伟先生、李少能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王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医学博士,历任江西盱眙县人民医院院长兼书记;复旦大学数字医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先生未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少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软件工程硕士,历任成都市塑料八厂技术员; 美国爱克医疗设备公司工程师;成都市西区医院医学工程部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少能生未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1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康医疗;证券代码:002219)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

  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8号)。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分别于2015年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号、2015-105号、2015-107号、2015-110号);并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因工作正在进行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二、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王伟先生及李少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郭磊明、王良成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5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7号文批准,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40,175,132股,每股发行价1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49,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486,67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17,823,325.29元。

  截止2015年5月22日,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3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40,001,203.25元,其中:(1)偿还流动资金贷款260,000,000.00元(2)补充流动资金580,001,203.25元。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783,466,581.1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甘肃银行康县支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农业银行康县支行、浦发银行兰州东岗支行、平安银行成都分行金融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均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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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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