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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国内汽车市场增速明显放缓,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09.50万辆和1185.03万辆,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64%和1.43%,其中,乘用车产销量为1032.78万辆和1009.56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6.38%和4.80%;商用车产销量为176.72万辆和175.47万辆,比去年同期下降14.86%和14.41%。 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激烈的零部件市场竞争,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目标,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加快结构调整,加速整合进程,稳步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体系能力,进一步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5年上半年,受国内经济下行、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愈演愈烈的零部件竞争,以及不断提高的运营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较大压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8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16%。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73.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71亿元。 201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2015年经营方针,进一步加快调整步伐,整合优势资源,优化业务布局,建立灵活的机制应对市场变化;继续深度挖掘内部潜力,深化质量改善和成本改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克服商用车市场大幅下滑所带来的风险,力争完成2015年度经营目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5 –22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8月13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公司董事金毅先生、张志新先生、周晓峰先生、付炳锋先生、叶凡先生、吴博达先生、朱文山先生、李晓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相关附件。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审议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公司拟继续采取整合审计的方式,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告审计由同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2万元。 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3年3月,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由重组方有条件受让的上市公司5,443,632股B股股票,需由上市公司以总价1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相关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和2015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5,443,632股B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17)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5,443,632股B股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20)。目前,上述B股回购注销的主要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四、关于提名吴云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吴云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云星先生的简历如下: 吴云星先生,生于1958年,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职外部董事,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吉林省轻工业厅科技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处长;1999年起任吉林省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转任吉林省国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转任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职外部董事。吴云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能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管理职能,提高公司战略规划能力、市场应变及管理能力,公司拟对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能做出如下调整:将公司“规划发展和市场管理部”分立为“规划发展部”和“市场营销部”。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向241名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议案 富奥股份与万安科技拟在长春合资设立长春富奥万安制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1)。截止2015年7月31日,富奥股份制控系统分公司共有241名在岗员工拟进入该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富奥股份应与上述在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测算,公司需支付的该部分经济补偿金预计为9,630,244元。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吴云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向241名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5 – 2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公司监事杨延晨先生、赵立勋先生、李志勇先生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相关附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公司拟继续采取整合审计的方式,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告审计由同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72万元。 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15-2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4、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6日下午15:00 6、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及参加方式 1、 截至2015年9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和B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同时持有公司A、B股股票的股东进行网络投票时,应当通过其持有的A股股东账户与B股股东账户分别投票。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吴云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向241名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上述第2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本通知公告之日公司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二。 六、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东风南街77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30011 联系电话:0431-85122797 联系传真:0431-85122756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件二: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0030 投票简称:富奥投票 在投票当日,富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审议的议案总数。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03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如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详见http://wltp.cninfo.com.cn/gddh/main/tpzn.htm。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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