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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5日,公司收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关于更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主要内容如下:财通证券为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王俊、许金洋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现许金洋先生因离职原因,自函出具之日起将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财通证券现委派周涛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俊先生和周涛先生,持续督导期间截止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 周涛先生简历 周涛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曾在中国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包括交通银行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国人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京新药业非公开发行、新兴铸管公开发行项目等。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方法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中国中冶(证券代码:601618)、亿利能源(证券代码:600277)和喜临门(证券代码:603008)分别于2015年8月20日、2015年6月1日和2015年8月14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25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4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王)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标的公司: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金王,证券代码:002094)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金王债,债券代码:112141)不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9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26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5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项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及股权收购事项:1、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拟购买一家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权,最终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2、公司拟与国家级产业基金合作共同收购境外某照明企业资产,预计涉及金额约在40-60亿元人民币之间,已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 鉴于上述事项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且涉及面广无法保密,同时相关收购事项也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德豪润达,股票代码:002005)将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根据重大事项进展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将自停牌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德豪债,债券代码:112165)仍然继续交易。 二、其他相关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的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1,535.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8%。其中已用于质押融资的股份为31,505.00万股,质押比例为99.90%,警戒线在3.00元-5.50元之间,平仓线在2.00元-4.00元之间,该等质押股份均未接近融资警戒线和平仓线。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权未进行配资及股权质押融资。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敦促公司控股股东降低融资风险,保持其持有公司股权的稳定性。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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