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复苏趋势持续,但各地增长前景依旧不平衡。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仍将延续放缓势头,但内部分化更加明显。中国经济的增速逐步放缓,但可持续性增强,尤其作为工业先导的电力行业,依然保持合理水平,市场需求相对活跃。 在这机会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下,报告期内,经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共同努力,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着力于市场开拓、内控管理及人才团队建设,全面推进销售、生产、内部管理等各项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持续强化了质量、工艺及员工技能的优化提升,并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通过持续努力,基本上完成了公司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相关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受累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产品销售价格竞争加剧、能源价格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经营成本上升、融资成本高企等诸多困难,尽管公司产销量呈稳定增长态势,但由于价格等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及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的分产品、分地区销售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关键控制点监督,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有效控制了生产经营风险。公司从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分支机构、信息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建立健全公司内控程序,加大对生产管理、人力资源、成本考核、物品采购、资产管理、质量管理、仓储管理等相关程序的审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努力,公司生产经营运行良好,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冀鲁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33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刘冀鲁、赵颖坤、陈炬、胡卫红、吴韬、张力、王景均参与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5年半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5,023,851.00元,剩余10,817,163.4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鼎泰新材:关于召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34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十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3人(戴卫星、齐跃进、刘钊均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5年半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5,023,851.00元,剩余10,817,163.4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5-37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在分配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法律法规,鉴于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2015年中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62,599.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086,019.75元,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1,107,604.75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841,014.49元。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16,746,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5,023,851.00元,剩余10,817,163.49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母公司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母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以上现金分红方案由董事会在兼顾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针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的审核意见详见2015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5-38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集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0日(周四)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鼎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6日(周三)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鼎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 系 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