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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 9 月 10 日—2015年 9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9 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7. 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9月8日:9∶00 至11∶30,14∶00 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3层证券部 联系人:李芳 电话:0755-82794134 传真:0755-88916066 联系邮箱:lif@huijiegroup.com rose128@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3 2、投票简称:汇洁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 2 有多个需表决子议案 2.00 代表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2.1,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 2.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见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 9 月 10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3层证券部 联系人:李芳 电话:0755-82794134 传真:0755-88916066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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