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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上半年度经营情况 2015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98.79万元,同比下降29.47%,主要是因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3,104.70万元,同比减少3,781.59万元,同比下降558.67%;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比去年同期减少41.71%;受上述情况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82.73万元,同比下降273.16%。 (2)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33.01万元,同比减少29.29%,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5.51%,比去年同期的26.01%减少了10.51个百分点;轴承、技术、电主轴业务仍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但该三部分业务报告期内同比均出现下滑现象。报告期内轴承业务实现收入12,796.73万元,同比减少27.12%,技术性业务实现收入2,345.21万元,同比减少25.70%,电主轴业务实现收入1,186.73万元,同比减少30.32%。报告期内轴承、技术、电主轴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1.19%、43.01%、18.61%,由于公司阜阳轴承板块业务及公司重大型轴承板块业务持续亏损,轴承业务的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16.89%,技术业务的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0.34%,电主轴业务毛利率同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1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699.6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55%。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波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32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发出通知,201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33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发出通知,201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2年3月成功向原股东配普通股(A 股)股票31,212,174股,每股面值 1 元,配股价格为12.50元/股。本次共募集资金390,152,1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801,212.17元,募集资金净额365,350,962.83元。截至2012年3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2]京会兴验字第0701003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2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0,125,921.87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5,832,409.33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5,094,553.22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258,984.52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1,740,431.02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5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8月成功向原股东配普通股(A股)股票61,961,622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格为4.05元/股。本次共募集资金250,944,569.1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26,847.19元,募集资金净额235,817,721.91元。截至2014年8月2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第0003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2,306,331.79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2014年11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5,821,512.86 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3,773,499.16 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95,296.94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49,900,912.11元,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2年4月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8月22日,因公司拟聘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作为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股票(配股)的保荐机构,并拟委托德邦证券担任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股票(配股)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公司解除与国金证券的保荐协议,同日,公司同新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同新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4年9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轴研轴承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长春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账号1705021229200021834)的资金用来补充流动资金,该账号已于2014年9月4日注销。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配股募集资金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4年配股募集资金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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