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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5-033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2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5:00至2015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世平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5人,代表股份154,541,4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53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34,021,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7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20,519,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8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34,021,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673%。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jin Motor Dies Europe GmbH(天汽模欧洲模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4,541,4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孙宇、康晓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73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5年8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46,271,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88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42,813,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4410%;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3,458,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73%;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458,3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47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46,271,8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58,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46,271,81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58,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鼎汉技术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鉴于鼎汉技术(300011)、游族网络(002174)、安妮股份(002235)、鹿港科技(601599)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托管行协调一致,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25日起对公司旗下产品持有的鼎汉技术(300011)、游族网络(002174)、安妮股份(002235)、鹿港科技(601599)股票按指数收益法进行调整。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25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中远航运(股票代码:600428)、中海集运(股票代码:601866)、中海发展(股票代码:60002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证券估值 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证券的停牌公告,对以下长期停牌证券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 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以上证券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的相关规定,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商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对旗下四只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巴安水务(股票代码:300262)、永创智能(股票代码:603901)、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对其恢复收盘价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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