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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美亚柏科”股票 恢复收盘价估值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5年5月18日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美亚柏科"股票(代码:30018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2015年8月21日"美亚柏科"(代码:300188)复牌,8月26日交易趋于活跃,经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26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美亚柏科"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26日起,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下列基金持有的相关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8-27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8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与Pieper Innovationsges.mbH(德国)公司洽谈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宜,涉及技术和知识转移及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作公司。鉴于该事项尚处于论证阶段且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代码:000413、200413)自2015年8月27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待相关事项通过指定媒体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5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接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及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关于权益变动的通知: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为:截至2015年8月26日,前海人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A股80,203,781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0.73%。截至2015年8月26日,钜盛华通过融资融券的方式买入公司A股9,316,800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0.08%;以收益互换的形式持有467,138,612股公司A股股票收益权,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4.23%。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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