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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区域纺织、房地产行业持续不景气,环保力度不断加大。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紧紧环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以提升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公司主业经营,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构建内控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11,941.54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3.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1,395.6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8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2,515.7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8%;利润总额12,449.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9.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5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高雄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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