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鼓励并购重组现金分红回购股份 2015-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版) 据了解,近年来上市公司整体现金分红水平不断提升,2013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为72.4%,现金分红比例为34.5%;2014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家数占比为73.2%,现金分红比例为33.51%。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上市商业银行是现金分红的重要力量,以2014年为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红占现金分红总金额的76.9%,16家上市商业银行分红占总金额的比重达48.4%。 长江电力董秘楼坚表示,长江电力近十年来现金分红金额达到净利润的55%左右。四部委出台鼓励政策,长江电力会响应号召,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引导价值投资的理念。 此外,通知中提到,为进一步便利公司适时回购,当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市净率任一指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时,鼓励上市公司主动回购股份;公司可以预先设定好触发回购的指标阀值,同时可以选择多种工具融资为回购筹集资金,如发行优先股、债券等,以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本构成。当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时,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为上市公司回购提供资金支持。 对此,刘晓丹指出,公司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回购,不仅有利于调整资本结构,也是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和高管树立起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刘晓丹强调,当前市场通过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是非常有必要的,前一阵子的异常波动对市场的信心和人气是有损伤的,要恢复市场信心,就需要各项改革的稳步推进,给市场释放出“资本市场在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信号。 通知同时明确,要兼顾改革与监管,在推进各项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要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和防范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敦促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时,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