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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5-6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并签订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与刘虎军、兰坤签订《解除合作协议》,解除三方共同发起设立移动互联媒体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由本公司、兰坤双方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15年8月31日双方签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合作协议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与刘虎军、兰坤共同发起设立移动互联媒体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于2015年5月25日、7月10日签署了《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7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经三方友好协商同意,上述协议已于2015年8月31日予以解除,因前期移动互联媒体合资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各方同意各自承担前期相应工作费用,不存在因解除协议导致赔偿款项等问题。 二、签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情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于公司现有资源拓展公司新的业务方向,公司拟与兰坤发起成立移动互联合资公司,拟定名称为"深圳在乎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合资公司")并于2015年8月31日签署了《合作协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其他交易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姓名:兰坤 身份证号码:4224291978120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指派; 3、股本结构:公司出资1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兰坤出资8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4、出资方式: 甲方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兰坤双方皆以自有资金出资。 5、经营范围:基于甲方现有主营产品的瓶盖(或其他居民日用消费品)上印刷的二维码为防伪打假、产品追溯、广告宣传等信息传递终端的移动互联媒体运营。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管理 1、合资公司法人代表由甲方指定。 2、合资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并经过合资公司相关决策流程后任命。 3、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由乙方组建合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并经合资公司相关决策流程后任命。 4、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分别由甲方提名3人,乙方提名2人;合资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分别由甲方提名2人,乙方提名1人。 5、为更好的实现合资公司顺畅运营,甲方主要负责做好瓶盖及其他日用品生产制作、下游采购商联系合作、二维码数据生成制作等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合资公司运营、推广工作。为保障二维码与瓶盖等产品制作衔接工作,二维码数据库所有权归合资公司所有。 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与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有关协议的解释与履行,双方之间存在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应就该等违约致使其他各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合资公司尚未注册设立,合资公司创立后的运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可能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3、设立该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全面进入互联媒体运营领域,为公司做大做强提供良好的机遇和可能。 (六) 备查文件 《解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5-70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控股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更好地服务于酒厂客户,开启传统行业"互联网+"转型之路,基于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主营产品的瓶盖(或其他居民日用消费品)上印刷的二维码,用于产品防伪打假、产品追溯、广告宣传等信息传递终端的移动互联媒体运营。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与兰坤共同发起设立移动互联媒体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兰坤出资8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内容见《关于解除并签订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协议的公告》,刊登在2015年9月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其他交易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其他投资主体介绍 1、姓名:兰坤 身份证号码:4224291978120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2、公司的基本情况 近期,在乎传媒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6427144J,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在乎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坤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31日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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