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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5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兼董事张锦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张锦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2015年8月31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锦文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锦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日,张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后续公司将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并尽快聘任新的总经理。在此期间由公司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张锦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5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的关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应飚先生的关于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书面辞职报告,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应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应飚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应飚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应飚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副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聘任。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5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8月31日上午10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李国安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郑钟芳女士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应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浙先生、周文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5年9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件: 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简历 应飚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师职称。 1984年8月至1988年3月,任将乐县漠源供销社会计;1988年4月至1992年9月,任将乐县乐马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会计;1994年9月至1997年3月,任将乐县万安供销社主任;1997年4月至1999年12月,任将乐县高唐供销社主任;2000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审计、财务科长、副主任;2009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将乐县贸促会副主任科员; 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0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3年6月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3年1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应飚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浙先生 李 浙,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木材检验技师。 1987年7月毕业于顺昌一中;1988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城关木材采购站任木材检验员、班组长(期间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于福建林学院函授学习,专业林业经济管理专业);1999年7月至2002年2月任将乐县木材检验经营公司副经理;2002年3月 至2015年8月任将乐县木材检验服务中心主任;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浙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文刚先生 周文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 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于三明市技术学校学习; 1991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将乐县木材公司业务、部门经理(期间92-95年在福建林学院学习三年);1998年1月至1999年7月任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光明收购点点长;1999年8月至2000年3 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生产科科长;2000年4月至2002年9月任林业总公司顺昌转运站副站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经理;2004年10月至2009年9 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楼杉采育场副场长、书记 ;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11至2014年期间于四川农业大学函授毕业;2013年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 周文刚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6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王国熙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决定聘任应飚先生(附:应飚先生简历)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 应飚先生简历 应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师职称。 1984年8月至1988年3月,任将乐县漠源供销社会计;1988年4月至1992年9月,任将乐县乐马罐头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科长;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会计;1994年9月至1997年3月,任将乐县万安供销社主任;1997年4月至1999年12月,任将乐县高唐供销社主任;2000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审计、财务科长、副主任;2009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将乐县贸促会副主任科员; 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0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3年6月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3年1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应飚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6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应飚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李浙先生、周文刚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公平、公正、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浙先生、周文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 李浙先生简历 李 浙,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木材检验技师。 1987年7月毕业于顺昌一中;1988年12月至1999年6月任城关木材采购站任木材检验员、班组长(期间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于福建林学院函授学习,专业林业经济管理专业);1999年7月至2002年2月任将乐县木材检验经营公司副经理;2002年3月 至2015年8月任将乐县木材检验服务中心主任;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浙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 周文刚先生简历 周文刚,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 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于三明市技术学校学习; 1991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将乐县木材公司业务、部门经理(期间92-95年在福建林学院学习三年);1998年1月至1999年7月任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光明收购点点长;1999年8月至2000年3 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生产科科长;2000年4月至2002年9月任林业总公司顺昌转运站副站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副经理;2004年10月至2009年9 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楼杉采育场副场长、书记 ;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源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11至2014年期间于四川农业大学函授毕业;2013年1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 周文刚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6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9月16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9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5:00至2015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9日(星期三)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投票代码362679; C.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如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D. 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计票规则 A.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 投票举例 A.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B.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2、 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5:00至2015年9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投票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爱萍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之事宜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等相关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深圳证券交易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程序合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李国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强桂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钟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的独立意见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31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锦文先生、副总经理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张锦文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应飚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的意见 1、经核查,张锦文先生确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张锦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董事长王国熙先生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2、张锦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 3、同意张锦文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对其离职原因无异议。 4、不进行离任审计。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事项的意见 1、经核查,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应飚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应飚先生辞去各职务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2、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应飚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3、同意蔡清楼先生、张晓光先生、李芳先生辞去副总经理,应飚先生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对其离职原因无异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李国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强桂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钟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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