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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5-34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1)。 后续工作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每5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工作仍在加紧推进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9月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5-3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裕文化")持有本公司股份74,324,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日前,接万裕文化通知,根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8)西执证字第49-2号】裁定:解除对万裕文化持有的本公司13,000,000股权的冻结,剩余3,000,000股权继续冻结(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同时,万裕文化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00,000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期限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日终止。 截止本公告日,万裕文化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324,572股中的59,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447,375,651股的13.19%;3,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47,375,651股的0.67%。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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