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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8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5-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8月27日、2015年8月28日、2015年8月31日,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年8月27日,公司发布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等公告,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等,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7日复牌。 2、2015年8月29日,公司发布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进展公告披露了收购星科金朋的最新进展:截至目前,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不含要约人及其关联方或代表发出要约之前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不低于 90%。据此,要约人有权并将根据新加坡市场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强制程序,收购剩余股权。本次要约收购以私有化目标公司为目的。 3、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新潮先生函证:截至目前,除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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