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9月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7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参股互联网金融企业

  “E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标的公司:深圳市前海永诚一百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E理财)

  ●投资金额:2000万元,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的4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与标的公司签订了战略入股协议书,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参股标的公司,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40%,为其第一大股东。标的公司的其他投资人有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600753.SH)、深圳市永信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投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背景及目的

  在国家政策层面,中央释放了多项利好信号,如金融去牌照化、资产证券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市场等。特别是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1月4日视察前海微众银行时提出,希望互联网金融可以倒逼传统金融改革,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

  在与公司产业结合层面,本次对外投资紧跟国家政策,选择投资“互联网+金融”就是选择风口。中科英华通过投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金融领域将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中,推动工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转变;在互联网领域,将探索互联网金融与产业高效融合模式,助力产业转型与升级,实现“互联网+”金融与工业的紧密结合。

  (三)投资标的公司的特点

  公司投资深圳市前海永诚一百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E理财),注重的是目前市场最关心的诚信与资金安全问题。标的公司的“三段闭环”安全体系模式中,将引入律师事务所代表投资监督委员会作为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E理财平台借款项目独立进行全面风控复核并向投资者和E理财出具《风控复核法律意见》;引入了保险公司承保《网贷履约保证险》,由保险公司作为最后的偿付人;引入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刚性收购。该业务模式从设计上能够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本息安全,具备公众公司投资价值。

  (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的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前海永诚一百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2000万元,以现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为:5000万元,以现金出资。

  本轮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股权投资;经营电子商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

  公司经营情况:深圳市前海永诚一百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5月19日,“E理财”自2015年8月3日起上线内测,并于8月25日起上线公测。自“E理财”上线以来,实现注册用户量9300人,交易额突破6300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成为深圳市前海永诚一百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主要通过“E理财”P2P金融服务平台,采用 P2P 网贷的金融模式,实现用户投资和融资的双向通道,通过引入上市公司更加严格的风控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高效的投融资服务,打造值得信赖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期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产业政策和行业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缩短了传统金融业务的交易流程,节省了交易成本。但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正在日益发展的新兴行业,不排除未来国家会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将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经营管理风险

  互联网金融行业情况瞬息万变,竞争较为激烈,公司转型升级将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使得公司在战略投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面临一定的管理压力。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等内外环境的变化,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以及加强战略方针的执行力度,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7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为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6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07月10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函通知公司,正针对本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将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目前初步确定,本次交易包括公司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两部分。

  公司本次拟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收购融资租赁等金融行业类资产。收购方式包含以下几种形式: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现金购买标的资产的同时对该标的进行现金增资、仅向标的资产进行现金增资等。

  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目前尚在梳理,暂时未能全部明确。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独立第三方。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及相关各方正对交易方案继续深入协商,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自公司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公司已组织中介机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的工作,已与中伦律师事务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协议,尚未与财务顾问机构正式签署协议。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和相关协议内容尚需待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再行确定。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论证磋商。有关各方仍需进一步沟通、论证重组方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将继续申请停牌。

  4、、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披露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间。

  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9月03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中科英华 公告编号:2015-073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为钢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   

  审议结果: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徐晨、杨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决议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04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银 行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基 金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9-0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