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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5—06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的通知,黑五类集团于2015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目的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了《关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采取提高公司赢利水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控股股东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等积极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为此作出承诺:在2015年7月11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在必要时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
黑五类集团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极大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于2015年9月2日以自筹资金增持了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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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续增持股份计划
黑五类集团计划自2015年9月2日起二个月内,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包括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的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黑五类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黑五类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黑五类集团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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