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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新南洋 公告编号:临2015-033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近期经营情况稳定,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报及其摘要。 (三)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日和8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27号)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28号)。 (四)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负面问题和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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