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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32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5-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筹划收购浙江10MW、宁夏20MW和内蒙古20MW的光伏太阳能发电站,合计50MW,约人民币4.5亿元。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已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2015年8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25)。 在上述停牌期间,公司与各合作方积极推进上述收购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浙江10MW光伏太阳能发电站项目合作条件已基本达成一致,目前正在办理协议签署相关手续;宁夏20MW光伏太阳能发电站项目已完成项目初审,目前正在进行合作条款谈判;内蒙古20MW光伏太阳能发电站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初审。由于上述收购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将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2,261.6万股,质押比例为99.55%,其中彩虹集团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是3,806万股和1140万股,警戒线在12元-13元之间,平仓线在10元-11元之间,剩余质押给银行及融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警戒线和平仓线情况。彩虹集团上述股权质押未进行配资及高杠杆融资,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降低融资风险,保持股权稳定性。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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