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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5-08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事项说明公告 2015-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近日,有关媒体发布了《近期值得关注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A股上市公司案例》文章,文章提到"凯乐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凡卓通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中,引入持股比例不足10%的外国投资者不适用《战投管理办法》,不需要商务部批准"。 一、公司针对文章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1、《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战略投资管理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战略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务部批准,投资者可以根据《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的条件包括"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Blue Gold Limited(蓝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金") 将持有凯乐科技3.04%的股份,不足百分之十,不符合《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一般规定。按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是否符合《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是否须履行相关审批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即商务部审查决定。 2、本次交易按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香港蓝金与凯乐科技根据《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及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向湖北省商务厅提交香港蓝金对凯乐科技进行战略投资的相关审批申请。湖北省商务厅于2015年1月16日向商务部转报了《湖北省商务厅关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请示》(鄂商务文[2015]10号)。2015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5]128号)。 本次交易参照《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商务部递交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对凯乐科技进行战略投资的相关审批申请,由商务部予以审批。 3、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香港蓝金取得凯乐科技股份的情形参照适用《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商务部递交关于外国投资者对凯乐科技进行战略投资的相关审批申请,取得商务部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 二、特别提示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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