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2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5-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0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披露了继续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的《东方集团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2)、2015年8月6日发布的《东方集团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4)、2015年8月13日发布的《东方集团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5)、2015年8月20日发布的《东方集团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6)以及2015年8月27日发布的《东方集团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7))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具体进展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可行性分析论证工作基本完成; 2、本次非公开发行因涉及收购相关项目股权,需与被收购标的相关股东方进行谈判、沟通,上述工作仍在进行中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目前仍不能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