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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1版) (1)信用利差策略 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市场资金结构和流向、信用利差的历史统计区间等因素判断当前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的合理性、相对投资价值和风险以及信用利差曲线的未来走势,从而确定信用债总体的投资比例。 图10-1 信用利差策略 ■ 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2)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内部信用评级制度。从企业现金流与债务匹配的角度把握企业信用状况,首先,通过综合分析企业外部环境,重点考虑当地政府、股东等因素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其次,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企业层面分析。定性分析主要考虑企业所处行业背景、战略管理能力、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运营优势等因素,把握企业竞争优势。定量分析主要考虑企业的资产质量、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等因素,判断企业财务健康程度。通过以上因素分析,判断企业现金流对债务的保障程度(也即现金流对债务覆盖程度)。然后把本企业的债务保障程度与同行业其它企业的债务保障程度相比较,结合企业所处行业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债券的相应信用级别。通过动态跟踪信用债券的信用风险,确定信用债的合理信用利差,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品种,以获取超额收益。 图10-2 东吴债券信用评级体系 ■ 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5、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息差策略实际上也就是杠杆放大策略,进行放大策略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6、可转债策略 可转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转换期权价值,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 首先对发行公司所行业情况、公司成长性等的基本面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可转换债券的股权投资价值;其次,基于对利率水平、信用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其债券投资价值;再次,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估算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权价值。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与本公司的股票投研团队积极合作,深入研究,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制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7、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 (三)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在考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根据新股发行公司的基本面、行业估值水平、发行市盈率、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于拟发行上市的新股进行合理估值,制定相应的申购策略,并于锁定期后在控制组合波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择时出售,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率水平。 (四)权证申购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可持有因持股票派发或因参与可分离债券一级市场申购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五)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具有严密科学的投资决策流程和明确的分级授权体系,具体见图10-3。 1.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基金总体战略、资产配置、审议股票池、对基金经理提出的仓位与组合预案进行审议与决策,就风险事项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沟通; 2.基金经理:参与构建股票池、提出资产配置方案、实施具体投资计划。基金经理必须严格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进行操作,资产配置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以《资产配置方案决议》的形式形成书面结果,作为基金经理投资操作的依据,同时给分管领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及风险控制部门备案,以便监控。 3.集中交易室: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反馈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监督交易指令的合规合法性; 4.研究平台:构建股票池、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投资决策咨询支持、为基金经理投资提供支持; 5.金融工程小组:通过对投资组合的跟踪与评估,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实际效果的反馈意见,以优化改进投资决策; 6.风险控制部门: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等构成。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及实际投资进行稽查,并定期和不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相关报告;风险管理部定期评估投资组合风险与收益水平,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投资组合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就风险事项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沟通,以监控投资决策流程和各级决策权限的行使是否合法合规及科学合理。 图10-3:投资决策流程示意图 ■ 资料来源:东吴基金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东吴增利基金历史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1)东吴增利债券基金A ■ 注: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2)东吴增利债券基金C ■ 注:比较基准=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数据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图 1)东吴增利债券基金A (2011年7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 ■ 注:东吴增利基金于2011年7月27日成立。 2)东吴增利债券基金C (2011年7月27日至2015年6月30日) ■ 注:东吴增利基金于2011年7月27日成立。 十三、基金转换 1.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580002)、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3)、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1)、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5)、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6)、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3001)和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583101)、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吴新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2003)、东吴新创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9)、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1)的基金转换业务。 2.开通转换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其中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过0.4%,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参见本基金公告或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对C类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为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基金销售相关费用的内容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的,称为A类;不收取认购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 本基金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收费模式或C类收费模式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A类和C类收费模式的销售费率在下表分别列示: 1.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收费模式: ■ 2.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收费模式 ■ ■ 3.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本基金转换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及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其他披露事项: (1) 2015年3月5日在中证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 2015年3月5日在中证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转换业务的公告》; (3) 2015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摘要更新》; (4) 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5) 2015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线代销旗下基金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时间的公告》; (6) 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7) 201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8) 2015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2015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10) 2015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1) 2015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网上交易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2015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柜台、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3) 201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4) 201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5) 2015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关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 2015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 2015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 2015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延长基金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9) 2015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5年半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20) 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直销柜台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1) 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高管、基金经理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公告》 (22) 2015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十五、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5年9月9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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