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5-04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9 月8 日收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关于更换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告知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曾林彬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自2015年9月8日起不再负责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申万宏源授权陈辉先生(陈辉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伟先生和陈辉先生,持续督导责任截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附件: 陈辉先生简历 陈辉,男,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9 年证券从业经验,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先后参与了2008 年北化股份(002246)、2010 年贵州百灵(002424)、2015 年三圣特材(002742)等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以及2008 年粤水电(002060)公开增发、2010 年国统股份(002205)非公开发行、2011 年粤水电非公开发行等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5-076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林特"或"公司")于2015年9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康宝华先生签署的《关于康宝华先生增持博林特股份计划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康宝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愿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康宝华先生 二、增持计划: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拟不高于每股10.00元人民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三、增持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康宝华先生未通过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五、增持人承诺:康宝华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完毕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15-04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湖南发展集团于2015年9月8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共计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前,湖南发展集团持有公司196,027,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33%,增持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196,227,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7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5-043号),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发展集团计划于2015年8月5日起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2%的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湖南发展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迎建先生的通知,获悉: 为满足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的资金需求,刘迎建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并于2015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此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初始交易日自2015年9月7日起,回购交易日为自初始交易日起12个月内,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截止目前,刘迎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30,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3%,其中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为6,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2015-5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65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