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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3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补充质押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的通知,沪美公司分别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沪美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400,000股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7,400,000股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7,400,000股质押予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质押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8日、2015年7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2015-076、2015-093)。 二、办理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近日,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0,190,000股分别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1、2015年8月24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500,000股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8月24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8日。 2、2015年8月26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000,000股补充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8月26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2日。 3、2015年8月27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600,000股补充质押予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8月27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7月2日。 4、2015年9月1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000,000股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9月1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8日。 5、2015年9月2日,沪美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90,000股补充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补充质押交易已于2015年9月2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5月28日。 6、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不会影响沪美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 本次补充质押后,沪美公司质押予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21,990,000股;沪美公司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20,400,000股;沪美公司质押予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2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92,7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1%;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10,19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99%,占公司总股本的3.6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2,39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28%,占公司总股本的22.48%。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135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 7月14日、2015年7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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