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79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银亿股份,股票代码:000981) 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经于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31日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涉及跨境电商的合作,正开展相关洽谈、论证工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80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追溯确认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15年度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议案》; 3、《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5、《关于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及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查阅2015年8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3、4、5、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请查阅2015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 2、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银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示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瑞华、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九日 附件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如欲投票同意全部议案,可在上表“总议案”一行的“同意”栏内填上“√”即可;也可就各项议案的“同意”栏内逐项填上“√”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