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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自2015年9月17日起,增加兴业银行为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同时参与兴业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 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8)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9) 3. 摩根士丹利华鑫主题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1) 4. 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15) 5. 摩根士丹利华鑫双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24/C类000025) 自2015年9月17日起,兴业银行将通过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柜台等渠道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及其他相关业务。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5年9月17日起,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75%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原申购费率指本公司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 三、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 (1)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还须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投资者可与兴业银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 (2)投资者可与兴业银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若扣款日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 2、业务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其相关业务规则为准。本公司可能因故暂停各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可能同时暂停,届时具体开放时间以本公司公告为准。 四、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规则和流程以兴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兴业银行所有。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站:www.cib.com.cn 2.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www.m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 “南京港”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5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南京港"(股票代码:002040)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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