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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5-080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详见2015年5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一、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
2015年9月1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简称"兴业银行"或"银行")签订了 "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年化收益率:3.40%;
4、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5、起息日:2015年9月17日;
6、到期日:2015年10月22日;
7、投资收益计算方法:
正常到期:期末参考收益=投资本金×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实际投资运作天数/365(遵循国内惯例,每个月投资运作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
提前终止时:期末参考收益=投资本金×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实际存续天数/365;
实际投资运作天数为理财起息日(含)到理财到期日前一日止;
实际存续天数为理财起息日(含)到理财提前终止日前一日止;
8、投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上述资产或资产组合均比照兴业银行自营业务标准进行准入管理,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符合兴业银行授权授信要求。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9、产品提前终止:
在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期间内,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当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应至少在提前终止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营业网点或银行网站进行公示。提前终止日后将客户理财资金及理财收益(如有)划入公司理财账户,划付信息以网银公告或网点公布为准。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公司资金不计息。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2)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
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或"银行")签订了 "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所属类型:结构性存款;
3、预期年化收益率:3.50%;
4、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5、成立日:2015年9月16日;
6、到期日:2015年12月16日;
7、投资收益计算基础:
ACT/360,指产品收益计算期限的实际天数乘以到期年收益率除以360;
8、投资范围:
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提前在银行网站、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公司不接受的,可以申请提前赎回结构性存款;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9、产品提前终止/赎回:
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银行有权但无义务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银行行使或不行使提前终止权均不必然保证提高产品收益或减少损失,在银行基于善意并勤勉尽责的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民生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投资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 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而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4年8月5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起始日为2014年8月5日,理财到期日为2014年9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2、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中环支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7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理财起始日为2014年9月29日,理财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
3、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自有资金2,5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期限为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3月6日。
4、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期限为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4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5、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保本理财产品合同,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其发行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为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6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6、公司于2015年4月8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为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
7、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o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8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8、公司于2015年7月3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合同,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7月6,投资期限为90天。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
9、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关于"非凡资产管理62天安赢第057期对公款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7月14,投资期限为62天。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
10、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关于广发银行"广赢安薪" 高端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合同,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13至2015年10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11、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签订了关于"蕴通财富o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为90天。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除以上行为外,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未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
2、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的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15-09-19 | |
|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9-19 | |
|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9-19 |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9-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