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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65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2015-0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17日公告了《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报告书》。 2015年9月18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首次回购股份5,37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9%,最高成交价为13.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0,692,038.64元(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进一步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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