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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5—05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575号文”核准,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59.00万股,发行价格为9.79元/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4,436,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36,499,624.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7,936,475.5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7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年出栏31万头生猪养殖(2.85万吨优质自养猪肉产品)项目”和“6,000吨低温加工肉制品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和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龙大”)。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交所对募集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龙大养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聊城龙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4年7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以大额存单的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龙大养殖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78020100100057066,2015年3月18日,公司将账户内的3,500万元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并于2015年9月18日到期,获得利息收益523,25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继续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15-020)。2015年9月18日,公司将账户内的3,500万元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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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龙大养殖将3500万元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到期后,龙大养殖将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龙大养殖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龙大养殖不得从上述大额存单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大额存单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本大额存单不可转让。
5、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大额存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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