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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5-044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2日10: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渔尾西路8号广州珠江钢琴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号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788,656,5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4955%。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785,309,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1454%。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346,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01%。 3、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346,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346,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为广州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87,272,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3%;反对1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李建宁、麦燕玉、杨伟华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三位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268,125股。 2、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0,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09%;反对1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540,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3%;反对1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0,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309%;反对11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杨闰律师、骆俊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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