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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5-114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1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8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2015年8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8月28日、9月7日、9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2015年9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之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艾迪西 公告编号:2015-071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夏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夏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务。公司监事会对夏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滨枫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滨枫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О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浙江艾迪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滨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玉环艾迪西铜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王滨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管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股票代码:000042.SZ 公告编号:2015-10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29号文核准,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为3年期品种,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9月22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6.3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5,085,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8%,以下简称:中国远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300,000股,为中国远大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根据" (2014)朝民初字第10456号"民事裁定书,将上述股份予以司法冻结,并于201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14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4日(详见本公司2014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权冻结公告)。 公司接到中国远大的书面通知,人民法院已经于2015年9月8日办理了上述冻结股份的解除冻结手续。 截止到本公告日,中国远大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无质押冻结股份。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15-8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 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且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以及各方仍在商谈该重大事项,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按计划向前推进,但鉴于目前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不具备按规定披露并复牌的条件。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3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发行了公司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1.5亿,期限为365天,资金于2014年9月22日到账,兑付日为2015年9月22日,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利率为5.5%(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9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2014-044号公告--《关于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已于兑付日完成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币158,250,000.00元的兑付。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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