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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可借维稳之名搞内幕交易 2015-09-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余胜良
证券时报记者 余胜良 近来监管层严厉打击违规减持,并支持相关各方增持股票以稳定股价。尽管维稳成了股市主旋律,但也不应忘掉合规,毕竟维护市场法规才是监管首责。 9月21日,青海明胶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在此之前,青海明胶董事长连良桂于9月16日和17日分别增持了公司38.57万股和63.39万股股份。经过近几个月的多番增持,连良桂及其关联方累计持有青海明胶561.97万股,占总股本的1.19%。 连良桂最后一次增持距离青海明胶停牌只有一个交易日,如果董事会中存在多个派别,其中一方拟引入重组对象,董事长可能不知情,但青海明胶不存在多头董事会,连良桂应该对重组知情,否则可谓不称职。 如果明知公司重组却又在敏感期增持,在以前可是要触犯监管条例的,不过,连良桂增持发生在股市维稳的特殊时期,那就显得有些复杂了。 为应对股市急跌,7月8日证监会发布“51号文”,其第二条规定:当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的,可不适用高管等敏感期增减持之规定。 对比青海明胶股价来看,7月9日前后和8月27日前后,的确出现过连续十个交易日股价累计跌幅超过30%的情形,连良桂在此期间增持,可不受所谓敏感期增持的影响。 深交所给青海明胶发出的关注函中,提出疑问:核心是内幕信息是否泄漏,董事长及其关联方增持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不仅仅是深交所,媒体也对青海明胶董事长在停牌重组前突击入股异常关心,已有多家媒体报道此事。 连良桂想撇开责任,除非证明自己不是内部知情人,或者说明增持是在“51号文”允许范围内。 为了股市维稳,此前一段时间监管层紧急出台了许多新政策,这些政策鼓励员工持股、鼓励高管和股东增持,有利于推动股价走稳,让股市恢复生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人可以在此大背景下,借维稳之名,行内幕交易之实。 监管层最近密集出台不少措施,集中处罚市场操纵行为和打击违法减持,但对违规增持行为,恐怕也要多加关注。此外,法律法规出台越仓促,则漏洞越多,对于临时政策,监管层还应注意及时修正规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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