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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网上直销 开展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继续在网上直销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一、 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下述基金转换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 适用基金范围以及转换优惠费率 ■ 四、 活动期费率优惠的重要提示 1、 优惠活动仅适用于由嘉实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至适用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2、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适用基金产品范围内的新增基金产品开放转换业务,遵循活动优惠费率,不再另行公告。 3、 其他基金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具体参见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五、其他事项 本公司于2015年1月1日开展的由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信用债券C基金以及嘉实超短债基金转换至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基金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将于2015年9月30日终止。 六、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关于增加嘉实财富为嘉实旗下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5年9月25日起,增加嘉实财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5年9月25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嘉实财富办理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特别说明除外) 三、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持有的复牌股票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24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凯撒股份(代码:002425)”、“飞利信(代码:300287)”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5年第9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5年9月2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年9月2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15年9月25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2015年9月25日,投资者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高于或等于1000份,则该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无法同时赎回,其可赎回起始日为2015年9月28日。 (4)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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