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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49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和公司四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从2015年1月14日起到2016年1月13日止,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形成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帐户;保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上述资金使用于2016年1月13日到期,公司将保证在到期日之前及时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15年1月14日起到2015年5月14日,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500万元,并于2015年5月15日前还了其中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9月21日,公司继续归还其中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500万元。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核查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磊股份;证券代码:002647)自2015年6月5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经公司自查,并在2015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其他事项的公告》(2015-048号)、2015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2015-063号)。201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5-070号)。截止目前,公司已对前期停牌期间的自查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但对有关事项仍在进一步的自查,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因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0日开始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公告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9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细节仍在沟通、完善,相关程序履行中。公司将协调、督促相关各方,争取尽早完成前期工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5-06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已直接或间接与标的公司达成收购框架协议,各中介机构也已确定并进入标的公司开展工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世纪华通,股票代码:002602)于2015年9月25日(周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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