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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1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沁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临2015-072)。该公告登载于201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追加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追加人民币2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追加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的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总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追加后,公司在各家银行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231.5亿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5-073)。该公告登载于2015年9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2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 2、发行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年,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偿还贷款,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及(或)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等;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件,包括发行时间(期限)、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服务的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2015-07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4日,9:00-12:00;14:00-17:00 5、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471039) 3、联系电话:0379-64088999 传真:0379-64088108。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5-07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相关部分,具体事项详见2015年8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中信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临2015-058)。 日前,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章程备案手续,并已取得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2,740,000,000元变更为 4,110,000,000元,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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