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5-77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2015-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8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5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停牌事项进展公告。公司于8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并分别于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9月9日、9月16日在、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继续停牌后的关于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目前本次并购重组相关工作仍在积极推进,公司与相关标的企业就并购重组有关事项在做进一步的确认和沟通,公司与各中介机构正在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论证、细化和完善。鉴于本次并购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