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5-6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 2015-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控股")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股东提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立实业,股票代码:000622)于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起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4)、《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2)、《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6)、《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4)、《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5)、《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6)、《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7)、《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62)。 一、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因部分董事、监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相关内容存在质疑,公司拟与中介机构对方案作进一步论证,并承诺不晚于2015年10月9日前披露最终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在最迟不晚于2015年10月9日前披露最终方案后予以复牌。 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询问函,要求公司对本次预案进行相关的补充说明。 二、其他工作安排 目前,公司正督促事项相关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继续推进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尽早确定最终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情况。 三、其它需说明事项 鉴于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非公发行过程中,部分董事、监事对于非公发行相关事项存在疑问,相关议案有可能在后续审议该事项的二次董事会或监事会上面临被否决、终止的风险。公司正在督促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加紧涉及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文件制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最终方案的文本资料。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