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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公告编号:2015-046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向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等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0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于2015年9月17日、2015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公告编号2015-045)。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同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预计于2015年10月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但由于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较为繁杂,相关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量较大,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为确保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股价异常波动,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1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工作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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