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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5-55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未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2015-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5年8月18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不超过35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元/股, 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约500万股。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后,着力进行各项回购准备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对回购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15年9月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详见2015-52号公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证券专用账户,并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了回购专用资金账户,与银行签署三方存管协议等回购准备工作。 公司回购截止期为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遵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规定,按照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价格不超过7元/股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程序,同时将依据回购相关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的价格不得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进行股份回购委托。在公司回购实施过程中,上述限制性规定可能会对公司回购实施产生影响,致使公司未能按照方案完成回购,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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