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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5-107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原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公司较之于原百视通的财务数据有重大变化,公司对2015年7月31日的合并净资产进行了审计,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授权对外投资额度的核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报酬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原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及原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后更名为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并拟确定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380万元人民币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12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审计报告;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 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5-108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关于公司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原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公司较之于原百视通的财务数据有重大变化,公司对2015年7月31日的合并净资产进行了审计,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授权对外投资额度的核定。 公司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5年7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30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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