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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8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2日 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1日至2015年10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斌先生因故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马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7名,代表股份46,822,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2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45,689,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44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3名,代表股份1,132,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6,822,0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2,76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0 %。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6,822,0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46,822,0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2,76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数的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智斌律师、吴楷莹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淘宝店铺申购费率调整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对淘宝店铺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业务办理地址 在"淘宝理财"(网址:http://licai.taobao.com)检索"嘉实基金官方旗舰店"。 二、适用投资者 通过嘉实基金淘宝店铺申购指定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三、优惠时间 2015年10月14日起 四、具体优惠费率 1、自2015年10月14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淘宝店铺办理申购业务,前端申购费率统一调整为0.4%。 2、基金公告申购费率大于0.4%的,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4%;原申购费率小于、等于0.4%或适用固定申购费率的不享受费率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基金公告申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所载的原费率。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以及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1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碧水源(股票代码:300070)、南方汇通(股票代码:00092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该证券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或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免长话费)咨询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 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1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南山铝业"(股票代码:600219)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指导意见,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0月1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南山铝业"(股票代码60021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 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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