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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160 证券简称:南江B 公告编号:2015-067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0月12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0月11日15:00-2015年10月12日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68号朗琴国际A座808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永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0人(其中对一名股东不同账户分别进行现场委托投票和网络委托投票的进行了合并计算),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7,033,8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46.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9,994,4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45.3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39,39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 2、社会公共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共股股东及股东代理28人,代表股数 105,381,12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4.92%。 3、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人,代表股数105,381,12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4.92%。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同意320,181,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0%。反对6,852,575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0%;0股弃权。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448,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2%;反对6,852,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0股弃权。 (3)社会公共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8,528,554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3.50%。反对6,852,575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共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0股弃权。 (4)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8,528,554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股东所持表决权93.50%。反对6,852,575股,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0股弃权。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汉马律师事务所付晓东、董国文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德南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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