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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阿克塞政府”)为加快阿克塞县境内的太阳能资源开发步伐,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于2015年10月10日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与合作方
本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与合作方阿克塞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旷达电力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项目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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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项目情况
阿克塞政府同意旷达电力在阿克塞县投资建设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三年内分期建成。其中2016年建成一期100MW,以后每年申请并建成100MW。
2、双方权利、义务
(1)阿克塞政府承诺在旷达电力获得光伏指标的前提下,以合法手续提供给旷达电力300MW光电项目所需项目用地。本协议签订后,阿克塞政府优先预留旷达电力300MW光伏发电的土地资源,如若一年内没有按期完成,本协议自动失效。
(2)阿克塞政府在旷达电力项目前期申报、建设和运营期间,协助旷达电力转报项目前期和核准文件,提供相关手续的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建设场地的相关工作,并协助旷达电力享受国家有关新能源优惠政策的执行。
(3)旷达电力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尽快启动项目前期的申报工作,在阿克塞县注册项目公司,及时办理开工等相关手续。
(4)阿克塞政府确定项目选址坐标后,旷达电力缴纳100万元的项目建设承诺保证金,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后,阿克塞政府全额返还保证金。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快速有效地拓展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业务,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涉及的光伏电站具体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对于公司未来的业绩影响暂时无法估算,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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