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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5-3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部分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丰集团")的通知,美丰集团近日与多家债主银行达成和解,债主银行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解除冻结申请书》。其中,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1日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5)遂中执字第85-6号】,对被执行人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质押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并于2015年3月13日起转为司法冻结的公司15,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股份解除冻结;解冻后,美丰集团继续质押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的公司股份为13,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 另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核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于2015年9月1日解除了其从2015年3月17日起对美丰集团持有公司的5,360股股份的司法冻结,并同时解除了其于2015年3月13日接受委托并予以执行的对美丰集团持有公司的5,854,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股份的轮候冻结。 公司第二大股东美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及轮候冻结等相关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2015年4月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1),2015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处置变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7),以及2015年5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8)。 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6,325,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本次被解除冻结的股份数15,325,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本次被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数5,854,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截至目前,美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仍剩余11,000,000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剩余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8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所有事项均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债权人的借款纠纷,与公司无关,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4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二期),基金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基金规模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3,4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78%,其它合伙人合计出资6,6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2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8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专项产业基金(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深圳国金凯撒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其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国金凯撒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824565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国金纵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嘉喜) 成立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三、备查文件 深圳国金凯撒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c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5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经按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9月2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正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公司董事会将会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高乐股份,股票代码:002348)自2015年6月30日开市时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5日、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2日、2015年9月2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2015-032、2015-033、2015-034、2015-035、2015-036、2015-037、2015-038、2015-044、2015-045、2015-047、2015-048、2015-049)具体内容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筹划收购相关资产事项,双方仍在进一步商讨、论证中,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5-61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邢台万阳50MW光伏并网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邢台万阳50MW光伏并网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3),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合同概况及进展 2015年9月,邢台万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湖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公司为实施"河北邢台万阳5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签署了《河北邢台万阳50MW光伏并网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在顺利进展中,计划竣工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二、风险提示 1、建设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因本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公司前期投入金额较大,存在因各种不可控因素而导致项目建设资金的风险。 2、项目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可能存在项目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 3、该合同系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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