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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变化,拟删去公司经营范围中“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一项;同时变更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募集资金运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交易场所

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前述全部及各项授权范围内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2015年10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变化,删去公司经营范围中"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一项;同时变更公司章程有关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用特种纺织品、纺织品、纺织服装、工艺玩具、体育用品生产;棉、麻种植;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用特种纺织品、纺织品、纺织服装、工艺玩具、体育用品生产;棉、麻种植;普通货物仓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5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 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29日

至2015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00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0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3.02债券期限
3.03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3.04担保安排
3.05募集资金运用
3.0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07发行对象
3.08上市交易场所
3.09偿债保障措施
3.10决议有效期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339百隆东方2015/10/2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二)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6日 9:00-17:00。

(四)登记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

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6389999

传真:0574-8714958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00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0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3.02债券期限   
3.03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3.04担保安排   
3.05募集资金运用   
3.0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07发行对象   
3.08上市交易场所   
3.09偿债保障措施   
3.10决议有效期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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