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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10-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7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莱茵生物;股票代码:002166)于2015年8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号)。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9月3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号、054号、055号、063号、064号、066号、068号、069号)。

  目前,公司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具体工作仍在开展中。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因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莱茵生物;股票代码:002166)将于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7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15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5,760,4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5,760,45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37,281,36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0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10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10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10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10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5年10月13日至登记日:2015年10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2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37,281,362股摊薄计算,2015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24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桂林市临桂县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罗华阳、唐春龙;

  咨询电话:0773-3568817;

  传真电话:0773-3568872。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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