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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11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于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79、2015-081、2015-084、2015-093),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于8月20日、8月27日、9月7日、9月12日、9月19日、9月26日、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6、2015-097、2015-099、2015-101、2015-106、2015-108、2015-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之中。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2015年10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现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相关工作无法在2015年10月14日前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公告后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确定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公告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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